我们在核算应收票据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容易出错的问题,下面会计代理公司就给大家讲讲。
一是应收票据相关业务要进行“平行记账”。系统会自动分析和总结预算会计体现的利弊,新制度按照《改革方案》和《基本准则》的要求,形成了一种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部分分离但有相互关联的会计核算方式,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应收票据发生相关业务,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还需要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这种既考虑财务会计核算,又考虑预算会计核算的做法,体现了新制度的先进性与科学性。
二是对于有无追索权的情况来区分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找银行进行贴现的财务会计核算。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找银行进行贴现,如果无追索权,可减去“应收票据”这一项,如有追索权,则不能直接减去“应收票据”这一项,处理方式为通过增加“短期借款”的方式来进行财务会计核算,体现了新制度的精细性。
三是若到期未发生或发生追索事项的这类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的核算方式存在差别,若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到期未出现追索情况的,财务会计就讲“短期借款”与“应收票据”科目做冲减处理,预算会计则不用核算。而附追索权的商业汇票到期发生追索事项的,财务会计中需要做两笔处理,先做还款处理,冲减“短期借款”与“银行存款”科目,再做确认债权处理,增加“应收账款”项目,减去“应收票据”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