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业务做大了,想要拓展一下周边地区的业务,是不是租个办公室,挂个办事处的牌子就可以开业了呢?办事处是不是也需要办个营业执照才算合理合法呢?且听薯片企服在法律法规的角度为大家分析一下对企业异地经营的政策。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他地方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不需要申请营业执照。同时,该《答复》也指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未经批准设立经营活动的,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非法所得,处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无非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据此,你公司在邻市设点从事经营活动,属于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应该另办营业执照。如果你公司不按照工商局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则工商局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看来办事处这种情况已经成为过去式了,现在都是正规的公司运营,办理营业执照那是必须的,记账报税也是要进行的,和总公司是一样的经营方式,只不过是控股方式有点区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