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商标转让时,无论我们转让的是12类商标还是哪一种类型的商标,对于转让商标的一些相关的材料较好的还是提前都准备好,这样对于商标转让才是有帮助的,如果大家对于不知道该准备哪些材料?下面请跟着顶呱呱小编一起来看一下,12类商标转让需要提交那些资料?的知识文章。
12类商标经营范围:
商标第十二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1201 火车及其零部件
1202 汽车,电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3 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4 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5 缆车,架空运输设备
1206 轮椅,手推车,儿童车
1207 畜力车辆
1208 轮胎及轮胎修理工具
1209 空用运载器(不包括飞机轮胎)
1210 水用运载器
12类商标转让需要提交那些资料?
1、交易双方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交易双方签字(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受让人盖章的委托书。
5、转让商标的信息资料,《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12类商标转让须知?
1、注册商标的转让,在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还需共同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核准,只有在商标局核准转让以后,受让人才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2、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商标局将视为放弃转让申请;
3、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将不予核准。实践中,一些企业与他人签订《商标转让协议》,把转让款支付完并使用商标或者拿到对方的《商标注册证》以后,就不去办理商标转让核准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