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专利被授权有什么解决方案?申请专利在我国是一个较为支持的国策,并且专利一旦申请成功就可以得到国家很多方面的扶持,所以对于专利的申请,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是有利而无害的,但是申请的专利被授权怎么办?
申请的专利被授权怎么办?
给予临时保护的必要性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后即行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后,第三人就可能通过阅读公布的申请文件了解发明的内容,从而也就有可能实施该发明。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发明专利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之日起生效。
因此,在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到授权公告这段期间内,不论申请最终是否被授予专利权.该申请所公 开的发明都无法获得专利保护。
一份专利申清最终可能有两种的结果:一是获得专利权:一是没有获得专利权(包括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被驳回)。
发明
专利申请的公布,只是表明该申请经初步审杳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还没有进行实质审查,不能确定该申清能否获得专利权.因此,法律上不能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有权要求第三人停止实施其发明。
但是,由于该申请有可能被授子专利权,如果第三人任意实施该发明,则对申请人不利,可能导致申请人不愿公布其申请,从而影响申请发明专利的积极性,为鼓励申请人申请发明专利,需要在公布发明
专利申请到授权公告这段期间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
因此,本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人们将这一规定称为 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