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1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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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于年开始实施,这是一项对每个纳税人都非常有利的政策和法规。但是,虽然新税法减轻了大多数人的税负,但一些高收入群体仍然承受着较高的税负,因此迫切需要个人所得税筹划。那么,在税收筹划中,我们需要避免的常见误区有哪些呢?
总的来说,目前企业和个人存在的税收筹划误区主要包括:
1.高薪工资是多人征税的。
以前,有些企业会找一些外来人员的身份证作为员工的工资,从而将高工资分成多个纳税申报单。但是,随着新的年度税收政策的实施,年度综合收入被用于计算税收。个人身份证件被他人冒用,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税收风险,也会带来刑事风险。该方法已不再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2.股东借钱给员工。
事实上,如果企业老板向公司借钱给员工,不仅会有个人税务风险,还会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重风险。根据财税[]和国税发[]的规定,股东向企业借款,一年内未偿还的,视同股息收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财税[],企业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免费服务的,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企业无偿向股东出借资金,就视为向股东提供贷款服务。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采用此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不但能实现节税,而且会增加企业的税负和税务风险。
3.公司的收入进入个人账户。
这样企业的收入直接转入个人账户,然后用这笔钱支付给员工,以减轻员工的税负。其实这种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原因是隐性企业收入等于隐性税收,这是国家绝对不允许的。依照法律规定,非法从事付款结算业务的,情节严重的,依法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非法结算业务包括为他人提供将结算账户从公司银行转入个人账户的服务,以及为他人提供支票兑现服务。因此,这种方法不能被企业采用。
4.发票报销。
这是之前很多企业使用的方式之一。即通过员工提供的发票报销部分员工工资。但是现在这种方式会把相关风险转嫁给企业。这是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必须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原则。但员工发现的账单往往漏洞百出,甚至有虚开发票等。如果企业使用这些票据入账,后期的风险需要由企业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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